辽宁省建筑业协会文件
辽建协【2025】18 号
关于开展2025年度辽宁省建筑业诚信企业家、诚信项目经理的通知
各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
为规范企业负责人从业行为,构建工程建设企业负责人信用评价机制,鼓励建筑业企业经营管理者开拓创新,提高自身素质,促进建筑业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我省建筑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 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 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号)等文件精神,我会决定开展2025年度辽宁省建筑业诚信企业家、诚信项目经理评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企业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请各市协会按照《辽宁省建筑业诚信企业家评价管理办法》、《辽宁省建筑业诚信项目经理评价管理办法》要求于11月28日前完成申报。
2、申报企业所提供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无补充材料或调整机会;
3、申报单位须提供纸质版材料1份(胶装,否则不予接收),11月28日前提交至省协会行业发展与科技推广部;
联 系 人:卢寿海 史文静
联系电话:024-22822071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三义街28-4号瑞宝东方大厦705室
附件:
1、《2025年度辽宁省建筑业诚信企业家申请表》
2、《2025年度辽宁省建筑业诚信项目经理申报表》
3、《辽宁省建筑业诚信企业家所在单位主要经营管理指标统计表》
4、《辽宁省建筑业诚信企业家评价管理办法》
5、《辽宁省建筑业诚信项目经理评价管理办法》
辽宁省建筑业协会
2025年10月16日
辽公网安备 21011202000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