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筑业协会

辽建协函【2026】20号

 

关于征集2026年度团体标准立项申请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标准化改革精神,完善我省建筑业标准体系,推动行业技术创新与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辽宁省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以下简称“分会”)现启动2026年度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体标准制定范围

本次征集的团体标准项目,需紧密围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市场需求与创新方向,符合以下范围之一:

(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尚未覆盖的领域,重点填补智能建造、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数字化应用等新兴领域标准空白;

(二)对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可细化的内容,制定工程质量安全提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用等方面的具体技术措施;

(三)制定技术要求严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专业标准,助力建筑节能减排与低碳发展;

(四)各类工程规程、技术导则、实施指南、项目管理创新工作手册等,满足行业实操性需求。

二、申报主体与组织形式

(一)申报单位须为辽宁省建筑业协会会员;

(二)团体标准制定由主编单位提出立项申请,一个标准项目的主编单位不超过2个;

(三)鼓励主编单位联合其他会员单位、科研院所、高等学校、检测认证机构等共同申报,遵循开放、透明、公平原则。

三、申报要求

(一)技术内容要求: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具有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与先进性,有利于资源合理利用、科技成果推广,能增强产品安全性与通用性,提升经济、社会及生态效益;项目技术成熟可靠,具备实施应用条件。

(二)合规性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不得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交叉、重复或矛盾;术语、分类等基础通用内容应遵循现有各级标准,一般不予另行规定。

(三)保障能力要求:主编单位已落实编制组主要负责人,具备开展标准编制所需的技术能力、专业人员及经费保障,确保工作按计划推进。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交《辽宁省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模板见附件),内容完整详实,至少包含以下核心信息:

(一)编制标准的必要性、目的和意义;

(二)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章节框架,国内外相关技术发展情况说明;

(三)相关现行标准及法律法规梳理,与国内外相关标准的内容比对;

(四)主编单位和编制组主要负责人情况;

(五)编制经费预算及来源说明;

(六)涉及专利的相关信息及许可声明。

申请书须经主编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申报的需所有主编单位共同签字盖章。

五、申报时间与方式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二)申报方式:采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与电子材料同步报送方式。

立项申请书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本分会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2026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单位名称-标准名称”。

六、审查与立项流程

(一)形式审查:分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形式审查,核查材料完整性、签字盖章等情况;

(二)技术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由分会组织技术审查专家组开展审查,重点核查项目必要性、技术科学性、内容合规性及是否存在交叉重复等,起草单位人员不得参与审查工作,审查遵循协商一致原则,必要时进行表决;

(三)批准立项:分会对通过审查的项目批准立项;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辽宁省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秘书处)

联 系 人:卢寿海 张帆

联系电话:024-22822071

电子邮箱:lnsjzyxh@163.com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三义街瑞宝东方大厦705室

请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发展需求,积极组织申报,共同推动我省建筑业团体标准体系建设,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技术支撑。

附件1:《辽宁省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

附件2:《团体标准征集类别》

辽宁省建筑业协会

2026年1月28日

附件下载:附件1.doc附件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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