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筑业协会

辽建协函[2018]第54号

 


关于开展沈阳市工程建设企业社会信用评价

试点工作的通知

沈阳市会员企业: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工程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企业诚信意识,规范行业信用秩序,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拟在辽宁省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建立“辽宁省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沈阳市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推行信用建设三级联动机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企业资料填报

参评的企业于2018年5月22日完成评价资料的网上填报,并将基础资料、信用承诺和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上报沈阳市建筑业协会。

2、协会初审

沈阳市建筑业协会于2018年5月23日、辽宁省建筑业协会于2018年5月24日完成企业申报资料的初审。

3、专家实地访谈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组建专家组,于2018年6月1日进入企业实地访谈。

4、出具评价结果

现场访谈后,专家完成企业信用评价打分、撰写信用报告和诚信建设建议书。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辽宁省建筑业协会、沈阳市建筑业协会共同确定企业三级信用评价结果。

辽宁省建筑业协会联系人:薛燕国   史文静   王  瑶

电  话:024-22822071

邮  箱:89294920@qq.com

沈阳市建筑业协会联系人:夏  冰

手   机: 18624072906

电  话:024-22514574

邮  箱:602233834@qq.com

辽宁省建筑业协会             沈阳市建筑业协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一日

附   件:

1、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

2、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范

3、工程建设社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4、工程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5、工程建设企业社会信用评价实地访谈流程

6、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使用手册

附件下载.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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