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筑业协会

辽建协函【2017】第68号

 

关于协会举办“施工企业法律风险

防范讲座(第一期)”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多年来,建筑行业实行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及分公司经理承包制,对改进企业经营模式、提高企业管理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目前市场环境下,面临着“房地产资金链断裂、施工企业大量垫资、劳动工人短缺工资大幅度上涨、建材价格节节高攀不佘不贷、工伤工亡安全事故频繁发生、施工企业管理混乱资料遗失、项目经理私刻公章及恶意拖欠......”等如此多的风险时,过分依赖项目经理及分公司经理,不加强管理及建立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巨大的法律及经营风险将使施工总包企业被摧垮!

为帮助施工企业更好的落实项目经理及分公司经理承包制,建立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有效预防风险,我会近日举办“项目经理承包制的法律风险防范与化解”专题讲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7年7月21日 下午13:30—16:30时

二、地点:辽宁省建筑业业协会多功能室 (沈阳市浑南区三义街28-4号瑞宝东方大厦7楼718房间;地铁二号线奥体中心站下车B出口西行过地下通道左转、公交车333路、126路浑河堡站下车南行200米)。

三、讲座内容:

1、表见代理的风险:项目经理对外打欠条、欠款、私刻公章公司担责!项目经理对外打欠条,等于公司开支票。怎样追究项目经理及分公司经理的法律责任或刑事责任。

2、挂靠与转包风险:挂靠、转包下合同无效,企业、承包人、挂靠人之间承担的法律责任怎样承担?

3、黑白合同的风险:内部承包责任书的法律地位及合同效力。怎样确定项目经理及分公司与总公司签订的“黑”“白”两道合同的效力及结算?公司承担何种风险?

4、垫资保证金风险:巨额资金难收回,抬款、贷款、借款谁买单?项目经理及分公司经理私自承诺的垫资不能履行,违约责任公司承担,烂尾工程公司担责.

5、分公司的风险:分公司惹祸,总公司及其他分公司遭殃怎规避?

6、项目经理及分公司经理失职责任谁承担?项目经理及分公司经理不负责任、失误导致证据材料丢失、管理不善导致公司巨额损失的风险。

讲座以施工企业实际发生的风险类型为主线,主讲人现场讲解、总结并解答和支招。参会企业带着案例参会,通过现场案例分析,有针对性的解答由于项目经理(分公司)承包给企业带来的风险及难点法律问题,帮助企业从资金,人员,公章,监督管理等方面建立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四、主讲人:盖春香律师。

盖春香律师系辽宁省建筑业协会法律维权中心主任,北京盈科(沈阳)律师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建业◇盈科专业律师团队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师、注册造价师、注册招标师资格,辽宁省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省建筑行业入库专家。

工作经历:在建筑施工及房地产开发领域工作近15年,具有丰富的建筑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从事建筑房地产领域法律服务近15年,曾担任数十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律顾问,承接百余起与建筑、房地产相关的各类诉讼与非诉案件。

五、参加人员及名额:邀请施工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及管理部门领导参加;本次活动限额60人。

六、本次讲座是为会员企业的免费服务活动,不收任何费用。

七、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方式:电话或传真,报名时注明单位、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即可。

按报名先后顺序,额满为止(讲座活动以后将陆续举办)。

报名联系人:办公室 姜士浩、张天毅

联系电话(传真):024-22713480

手机:姜士浩15702458353

张天毅13609886883

二〇一七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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