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筑业协会

辽建协函【2017】102号

 

关于推荐参评“全国建筑业文化建设示范

企业和示范项目部”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按照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史志与企业文化分会“关于推荐第二批全国建筑业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部的通知” (文化分会函)【2017】1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建筑企业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省境内在文化建设方面表现突出、建设施工没有发生严重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均可申报参加“全国建筑业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部”的评选活动。

2、有意申报“全国建筑业文化建设示范业企业和示范项目部”的企业,要按照“全国建筑业文化建设示范推广活动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认真填写“全国建设业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推荐表”和“全国建筑业文化建设示范项目部推荐表”,(实施方案及表格附后)。准备好相关资料,并按照评价工作程序,先到单位所在地的市级建筑(行)业协会(联合会)初审盖章,然后报我会审核后,统一向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史志与企业文化分会推荐。

3、评价“全国建筑业文化建设示范业企业和示范项目部”活动,企业自愿申报。推荐和评价工作不收任何费用。

4、请申报企业 11月25日前,将申报书面材料报送到省建筑业协会会员部。

联系人:  张城

联系电话:024-31217138

辽宁省建筑业协会

二0一七年十一月一

文化分会函〔2017〕12关于推荐第二批全国建筑业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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