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筑业协会文件
辽建协函[2015]第34号
关于举办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第二期)
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各市建筑业协会、各建筑业企业: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建筑业科学发展,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新资质管理规定于2015年3月1日起实行。
为做好新资质管理规定及标准的宣贯,帮助企业掌握资质就位、升级和制定企业发展规划,我会在沈阳市、大连市举办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培训班后,企业反响很大,为了满足企业的要求,我会将对全省建筑业企业分批开展资质管理新标准(第二期)培训班,请各市建筑业协会组织所在市建筑业企业报名,并将参加(第二期)培训班的回执(见附件1)于4月10日前传真或发送邮件至辽宁省建筑业协会经营管理部。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228号
辽宁党刊大厦4层
联 系 人:薛燕国 张世宏
联系电话:024-22822071
传 真:024-22822071
邮 箱:89294920@qq.com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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