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筑业协会文件
辽建协秘[2016]第4号
关于缴纳二零一六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精神,按照《辽宁省建筑业会章程》和“会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缴纳2016年度会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副会长单位: 200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 10000元/年
理事单位: 5000元/年
会员单位: 2000元/年
二、缴费时间
请会员单位于2016年7月31日前,将会费交到或汇至我会。
三、缴费方式
用现金、支票缴费的,可直接交到我会办公室的财务室;以汇款方式缴费的,请将款汇入我会银行账户:
户名:辽宁省建筑业协会
开户银行:建行沈阳城内支行
账号:21001390008050006400
汇款用途请注明“会费”
四、没有缴纳2015年度(包括以前欠交)会费的单位,请将其与2016年度会费一并交(汇)到我会财务室。
五、为保证会费收据及时准确地寄(返)回会员单位,请随时与我会财务室人员联系。
联 系 人:王晓丽
电 话:024-23251884、22713480 ;手机:13940168923 ;传 真:024-22713480
邮箱:liaoningjx@126.com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三义街28-4号瑞宝东方大7楼
邮 编:110180
辽宁省建筑业协会秘书处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一日

辽公网安备 21011202000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