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协召开辽宁建筑企业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座谈会

5月22日,辽宁建筑企业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座谈会在沈阳柏晶酒店二楼阳光会议厅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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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中国建筑业协会研究发展部主任李燕鹏,辽宁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副秘书长兼企业管理部主任薛燕国,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杨哲,辽宁金帝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总工夏志忠、人力资源部处长陈丹丹,沈阳北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李春娇,辽宁山泰泽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罗怀林,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市场部部长夏玉雪、人力资源部部长张阳、市场部经理冯延章、任务部经理李庆辉、工程部李状,沈阳北科城建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丰,沈阳福亿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张威,沈阳瑞鑫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于树先,辽宁蓬达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凤春、法律顾问吴涛,东北金城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马涛,沈阳顺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放,赤峰宏基建社集团有限公司经理汤宇等领导出席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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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业协会研究发展部主任李燕鹏

会议由辽宁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副秘书长兼企业管理部主任薛燕国主持。这次座谈会,中国建筑业协会研究发展部主任李燕鹏专程到辽宁对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式调研,省建协邀请参加座谈会的企业有房屋建设企业,有市政建设企业,有路桥公司,既有总承包企业,也有劳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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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协协会副会长、副秘书长兼企业管理部主任薛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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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协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杨哲

会上,李燕鹏主任首先就调研提纲作了简要的说明,希望参会人员围绕企业用工的主要方式,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企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情况,劳务分包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拖欠劳务企业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情况,当地劳动、住房建设部门对劳动合同制度监管情况,建筑行业贯彻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存在的问题以及规范企业用人、用工行为的建议等方面结合企业的实际做法进行交流,希望大家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畅所欲言。

在座谈会的讨论环节,各企业的参会领导相继围绕调研提纲,结合企业自身情况以及用工情况、在实施劳动合同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用工行为的建议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并谈了自己的看法,李主任平一面认真听,一面仔细记,并不时插话,大家深入交流,座谈会气氛十分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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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金帝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总工夏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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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瑞鑫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于树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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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蓬达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凤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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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北科城建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丰

李燕鹏主任听取了大家的交流意见后,总结了几点看法:一是不同类型企业决定了用工方式不一样,执行劳动合同法的规范程度也不一样。执行劳动合同法规范程度低的企业处于这种局面怎么办?企业首先要界定招录人员真实身份,区分传统农民工和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化过程中,妥善解决社保问题,同时培养新生代农民工社保意识。建议方法是用工企业必须对招录人员签订合同,不能招用无劳动合同人员;社会保险应根据农民工本人的意愿和本人的职业经历办理社会保险,同时健全跨地区接续制度,改变农民工频繁的入保退保情况;社会保障的四种方式应该互相链接的,办理一份即可,特别是养老保险无益重复办理;贯彻劳动合同法有利于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要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建筑业劳务组织化程度。二是劳务企业将来应向专业分包企业发展,提高企业自养能力。三是培养地区的建筑业自由职业者队伍,以创小微企业为途径,以灵活的就业方式,以个人参保的保险方式为保障,以互联网技术为平台,以职业技能为支撑,形成一批以自由职业者为主体的劳动组合,可以参加新农村建设,也可以给工程建设提供短期小工种的用工。

省建协副会长、副秘书长兼企业管理部主任薛燕国做了总结性发言:本次座谈会得到在座各位企业领导的大力支持,大家都做了充分的准备。经过半天的时间,各位企业领导把本企业在劳动合同法的做法上进行了交流,在合同的签订、用工的情况、社保的情况、工资的发放等各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可以说各企业的做法千差万别。同时大家在会上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这次,李主任将把我们的做法和建议带上去,把企业的诉求反映上去,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同时也希望在座企业做到依法经营,把企业做大做强!最后我代表辽宁省建筑业协会对各位领导的到来和对这次座谈会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文/朱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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