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筑业协会与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正式签约

 

 

 

 

730日上午,在辽宁省建筑业协会会议室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与辽宁省建筑业协会正式签约,以标准专业的法律团队保证法律维权服务。参加签约仪式的有省建筑业协会会长范越林、副会长兼秘书长孟宝良、副会长薛燕国、副秘书长杨哲、张国新企业交流中心主任刘荔,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盖春香、宋晓峰。

 

 

在签约会上,副会长兼秘书长孟宝良指出,此次签约仪式是建立在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与我会近两年来相互合作、了解和认同的基础上的,在此之前盈科律师事务所为协会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协会和企业的认同,对今后双方的合作充满期待。在签约仪式上,由盖春香律师宣读了《合作协议》,并宣布杨哲副秘书长和盖春香律师为双方的联络人。签约后,法律维权中心主任盖春香律师认为这是一份沉甸甸的合同,更是一份责任,作为协会的一份子,她将率领整个盈科律师事务所,以优质服务为今后工作的基础,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

 

签约仪式最后,范越林会长做了总结发言。范会长指出,这次与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正式签约,是一个新的开始,同时也是辽宁建筑业史上崭新的一页。继企业交流中心后成立法律维权中心,这在全国各大协会中是一种创新的形式,也是企业的需求。希望协会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法律维权中心的工作,同时,法律维权中心也要勇于承担起责任。最后预祝双方的合作顺利进行,在全国起到示范性作用。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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