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筑业协会

辽建协函[2017]第49号

 

关于申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劳动模范的通知

各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会员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省公务员局关于评选推荐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7]80号)要求,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委托,在全省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劳动模范工作,我会向省厅推荐名额2-3人,有申报愿望符合申报条件的,将申报材料于2017年6月9日前上报我会。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三义街28-4号

瑞宝东方大厦7楼

联系人:薛燕国

电  话:024-22822071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评选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40号)

附件2《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省公务员局关于评选推荐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工作的通知》(辽人[2017]80号).doc

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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