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筑业协会
辽建协函[2017]第49号
关于申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劳动模范的通知
各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会员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省公务员局关于评选推荐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7]80号)要求,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委托,在全省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劳动模范工作,我会向省厅推荐名额2-3人,有申报愿望符合申报条件的,将申报材料于2017年6月9日前上报我会。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三义街28-4号
瑞宝东方大厦7楼
联系人:薛燕国
电 话:024-22822071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评选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40号)
附件2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省公务员局关于评选推荐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工作的通知》(辽人[2017]80号).doc
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
辽公网安备 21011202000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