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筑业协会

辽建协函【2017】52号

 

关于推荐参评“中国建筑劳务200强企业”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按照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企业经营和劳务管理分会“关于开展中国建筑劳务200强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建协【2017】0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企业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省境内无不良记录的建筑劳务企业,均可申报参加评选“中国建筑劳务200强企业”。

2、有意申报“中国建筑劳务200强企业”的建筑劳务企业,要认真按照评价办法和相关条件,填写《中国建筑劳务200强企业评价表》,准备好相关资料(材料请在中国建筑劳务管理网上下载)并按照评价工作程序,先到单位所在地的市建筑(行)业协会(联合会)初审盖章,然后报我会审核后,统一向国家推荐。

3、评价“中国建筑劳务200强企业”,企业自愿申报。推荐和评价工作不收任何费用。

4、请申报企业 7月15日前将申报书面材料两份,报送到省建筑业协会会员部,同时,申报表的电子版单独发至我会会员部邮箱,邮箱地址:zhangc598@126.com

联系人:  张城

联系电话:024-31217138

附: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企业经营和劳务管理分会“关于开展中国建筑劳务200强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建协【2017】06号)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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