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情况的通告

 

辽宁省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自201212月中旬启动以来,我省大部分企业积极组织报名,沈阳大学计划安排五个班次,大连理工大学计划安排两个班次,定于1月中旬自下旬,正式开课,并完成首批培训。

根据我会掌握的情况,目前仍有相当部分应首批参加培训的人员未予报名,其中有尚不知晓培训消息的、有得到消息观望的、也有对此项工作存有疑问的。我协会提醒有关人员及企业,凡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三年注册有效期已满,应办理延续注册的人员,需尽快报名参加培训,以免影响延续注册,无法继续执业。2010年以后注册和注册有效期将满的人员,应向培训单位报名,以便培训单位安排培训计划。2012年以后注册的人员可暂缓报名参加培训。

经统计,我会原计划优先培训的2008630日前注册人员尚有相当数量未报名,各市比例:营口28%、大连18%、鞍山60%、丹东53%、盘锦72%、葫芦岛74%。希望已报名参加培训的企业和建造师,联络同学、同事,转告培训信息。

有关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信息,可查阅住建部注册中心网站、中国建造师网站、辽宁省住建厅网站、辽宁省住建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辽宁省建筑业协会网站、沈阳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网站。

我会已通知沈阳大学和大连理工大学,保持开通招生网站和电话,随时接待报名和有关问题咨询。


        附: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住建部《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

 

 

 

 

 

                  二一三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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