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处机构设置

办事机构
综合办公室
主要负责协会文秘、档案、固定资产、财务、人事等行政事务性工作。具体职责:
1、负责协会日常行政事务的综合协调,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2、负责起草工作制度并经审定后监督执行;
3、负责协会和相关社团的对外联络工作;
4、负责协会年检所需材料准备及申报等相关工作;
5、负责文件、档案资料的收发、归档及印章管理工作;
6、负责协会财务、审计、统计管理工作;
7、负责秘书处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险等各项管理工作;
8、负责协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办公用品、设备的采购、物业管理、卫生保洁、安全、消防等工作;
9、协助起草综合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综合统计工作;
10、负责协会各类会议、活动组织管理工作;
11、协助会员部做好各类会议报道及《会刊》校对工作;
12、做好秘书处各部门各项协调、服务工作。
13、完成秘书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业发展与科技推广部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行业发展政策,指导企业抓好政策落实;
2、开展行业调查研究,总结推广企业高质量发展经验,向政府部门反映企业诉求,提出意见建议;
3、统计工程建设企业经营产值情况,动态监测研判行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发布信息和数据;
4、举办行业发展论坛、项目管理论坛,组织开展企业对标交流;
5、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科技工作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6、负责研究、推广企业科技管理部门的先进经验;
7、负责指导企业科技管理部门的工作和自身建设;
8、指导企业品牌建设、文化建设;
9、负责年度全省建筑业会员单位优秀企业、优秀经理、优秀项目经理评价工作;
10、负责辽宁省工程建设工法评审的全面工作;
11、负责辽宁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全过程评价工作;
12、负责辽宁省建机“一体化”企业名录的考核工作;
13、负责辽宁省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全面工作;
14、组织各市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学习交流活动;
15、主要负责建筑业企业“七大员”培训、继续教育工作;
16、进行行业调研,对会员单位提出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
17、负责提供其他科技类服务;
18、完成秘书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质量安全部
负责与工程建设质量、技术、安全、标准等有关工作,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组织开展有关培训。具体包括:
1、组织、推荐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和国家优质工程奖;
2、组织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标准化技术竞赛;
3、组织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和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成果交流活动;
4、组织辽宁省建设工程世纪杯(省优质工程)、辽宁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
5、组织辽宁省建筑业协会高质量水平竞赛;
6、组织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水平评价;
7、组织建设工程安标化项目施工工地学习交流活动;
8、组织辽宁建筑危大工程方案编制技能竞赛;
9、完成秘书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员管理部
1、负责承办会员管理入会登记、注册、管理等有关工作;
2、负责《辽宁建筑业》会刊、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的宣传策划、资料收集、编辑等工作;
3、负责协会会员档案的立卷及信息更新工作;
4、向政府有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反映会员诉求;
5、负责对会员宣传工作,通过协会网站、会刊等媒介宣传会员企业;
6、对会员交纳会费进行审核、发放发票及登记备案;
7、负责协会各类会议、活动宣传报道工作;
8、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等会议活动;
9、负责协会会刊年审所需材料准备及上报等相关工作;
10、完成秘书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支机构
供应链与劳务分会业务范围
(一)积极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本行业及本分会会员的诉求,维护会员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制定和实施相关行业管理政策法规,促进和完善行业管理。
(二)为会员企业提供政策咨询、管理创新、投资融资、数字化转型、技术创新、创业辅导、供需对接、技术培训、法律咨询以及会议展览等方面的服务。
(三)组织开展供应链与劳务企业AAA信用评价活动,选拔信用更优质的企业为工程提供服务。
(四)推进辽宁省建筑业协会数字化平台建设,为供应链、劳务会员企业搭建交流合作、供需交易的平台。
(五)承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小企业与供应链分会委托的其他工作。
金融分会业务范围
辽宁省建筑业协会金融分会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搭建平台为会员单位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与各类金融机构合作,为企业提供金融策划和规划方案。
二、定期组织交流座谈会,解读建筑行业在金融领域的相关政策,行业发展动态、信息分享等,减少企业信息差和认知差,促进金融体系与建筑产业的深度融合。
三、推动辽宁省建筑产业数字化平台与金融、保险服务的融合,助力建筑行业中小企业发展,探讨数字化平台供应链金融服务新模式,为数字化平台提供金融服务。
四、组织大型建设项目交流座谈会议,如王家湾冬运会项目,为项目建设拓宽融资渠道,为项目建设提供全过程安全保障。
五、推动保险服务,与保险公司对接,推进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一切险的保险业务,为会员单位开拓保险市场,组织专家对工程单位提供全过程风险预防方案,促进风险预防体系建设。
六、与担保公司合作,为企业提高信用等级,建立企业信用体系,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七、在辽宁省建筑产业数字化平台为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基金公司等各金融机构,设立金融服务窗口和业务展示平台,实现全方位一站式服务。
法律援助分会业务范围
一、 根据会员单位法律援助申请,组织协调为会员单位提供法律援助。
二、组织研讨、交流会员单位经营管理和诉讼中出现的典型性法律问题。
三、开展普及法律知识讲座与宣传活动,强化会员单位和行业的法律意识,提高会员单位和行业的法律实务水平。
四、开展会员单位自觉维护法律制度与杜绝违反自律公约行为的活动。
五、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提出立法建议和有关法规修改意见,代表行业提出法律意见,反映会员单位要求,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
人民调解委员会(沈阳地区)业务范围
调解委员会主要调解各会员单位之间或会员单位与社会其他单位、个人之间的以下纠纷: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工程咨询合同纠纷;
3、劳务(农民工)工资支付纠纷;
4.买卖合同纠纷;
5、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纠纷;
6.劳务人身损害及职工工伤,劳动争议纠纷;
科学技术委员会业务范围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科技创新兴企意识,不断促进工程建设行业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
2、根据我国工程建设行业的市场需求,有针对性的引导企业开展科研工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组织成果推广应用工作,提高科研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水平。
3、推动企业科技创新组织建设,建立科学、高效的企业科技创新工作体系,使企业科技创新规划、组织、制度、运行、评价等工作规范、可持续运行。
4、推进工程建设企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营造尊重科学、尊重人才的氛围。积极推动工程建设企业培养和引进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营造科技创业环境,确保科技人才队伍相对稳定。
5、组织开展辽宁省建筑业协会科学技术奖评选活动,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协会相关科技活动。
6、组织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推广应用工作。
7、开展调研工作,向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反映行业、企业科技创新工作情况,为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提供参考。
8、组织开展科技咨询活动,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服务。
9、为工程建设行业提供其他科技类社会服务。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分会业务范围
(一)按照辽宁省建筑业协会统一部署,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相关课题研究,积极反映企业诉求,协助主管部门拟订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
(二)研究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行业指标体系及动态数据库,研究探讨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精细化管理的理论、手段和方法,为企业转型发展提供支持。
(三)研究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本指标体系,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本要素测算信息研究、发布与更新工作,引导建立“优质优价”良性发展氛围。
(四)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信息管理平台,为企业提供政策导向、标准及数据查询、案例交流、法律评估、争议仲裁司法鉴定等服务。
(五)组织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人才培训、交流研讨、经验推介、法律咨询与援助等会员服务,加强国际对标与交流。
(六)倡导诚信自律,规范会员市场行为,反对不正当竞争,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七)完成辽宁省建筑业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辽公网安备 21011202000110号